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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责任险服务论证调研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4-16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医疗责任险服务论证调研公告


十堰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,现进行论证调研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。

一、论证项目

医疗责任险服务

二、报名须知

报名时间:2025416421

联系电话:0719-8637022 招标采购处  金老师

联系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

   编:442000

报名方式:下载报名表,真实完整填写所有信息,盖章,邮件名供应商+医疗责任险服务,发送至306822629@qq.com邮箱

三、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

1. 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:

 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 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 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 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 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 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.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3.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。

4.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5.特定资格要求:(1)供应商须为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设立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,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;

2)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,须具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 业务许可证》,各保险公司只能有唯一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磋商,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;

3)本项目不接受保险中介或保险代理机构参与磋商(提供承诺书)。

6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反垄断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

7.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转包。

8.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。

备注:技术要求报名后详见论证调研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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